福建海事局2009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公告 | |
发布日期:2009-2-1 9:36:07 | |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以下简称“福建海事局”)2009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县级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非通用语职位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职数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1:3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具体面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 (二)地点: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116号(海事大厦)福建海事局; (三)面试报到时间:面试当天早晨8:00; (四)面试报到地点:福建海事局三层电教室(候考室)。 特殊说明:由于参加1201001001、1201002001、1201003001、1201004001、1201005001五个职位面试的考生较多,无法在一天内完成面试工作。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同时为节省考生的各项费用支出,每天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报名序号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如为调剂人员,因其报名序号与原报考人员不是同一部门,统一安排在该职位的后期面试(五个职位面试安排情况见附件二)。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二)地点:福建海事局三层电教室(各职位具体资格审查时间见附件二)。 (三)交通线路:详见附件三。 四、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为公共英语,难度为大学英语四级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阅读、口译能力,与面试一并进行。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我局组织面试通过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报考1201001001、1201002001、1201003001、1201004001、1201005001五个职位的考生待相应职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统一进行体检。其它职位考生面试结束后,于次日早上进行体检。 六、面试确认 请决定参加或放弃面试的考生于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到,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 (二)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如下: 1、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证; (2)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三)、学习成绩单(须学校盖章)。若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4)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5)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例如,持有有效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07年、200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仍保留原校的,应出具《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见附件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等)。 2、非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证、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三);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携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若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样本见附件三); (5)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6)其他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船员适任证书或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等)。 (三)情况确属特殊,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面试前暂时无法提供的,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写下保证书,并务必在体检后一周内补交。逾期提交,视作弃权处理。 (四)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五)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在面试期间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请特困生或低保人员在《面试确认单》中予以明确,以便我局提早安排食宿,同时在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出示有关证明材料。 (六)考虑到面试正值春运期间,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七)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并务必保持手机或电话畅通。相关招录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QQ群组(6380738、78978232、78977658)公告等方式告知,请注意查看。 (八)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我们将陆续通过中国海事局和福建海事局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九)福建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591-83838350、83838351、83838352、83838357(自动传真);联系人:董慧、林莉、李增平。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116号(邮编:350004)。 (十)监督电话:中国海事局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监督电话:010-65293075;福建海事局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监督电话:0591—83838891(廉政语音电话)或0591—83838325。 附件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